《商訊》2022年11月特刊 | 保險業
金管局介紹,銀行業方面,“經特區政府爭取”,獲中央政府財政監管機構批准在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開設自由貿易賬戶的試點銀行增至4 家;保險業方面,金管局也“積極爭取大灣區保險服務中心設於深合區,以及協調保險業界為‘澳車北上’跨境車險‘等效先認’的實施做好準備。”(詳見本期專題報道關於跨境車險的介紹)。
問題的根源在於本質是否合法。正如李振國教授向本刊記者解釋,“監管深合區保險業務的新法律法規尚未出台,開放進程中的自由化程度遠未明確,因此,澳門保險公司對於到深合區設立服務據點方面顯得猶豫不決。”
目前,允許澳門的保險公司在深合區為內地客戶提供不涉及海外投資的保險服務,“這並非本地保險公司提供的核心產品或服務” 澳門大學工商管理學院金融與商業經濟學系副系主任李振國教授補充道。
“因此,在深合區設立服務中心的附加值有限,這可以部分解釋保險公司猶豫不決的態度,”李振國繼續說道,“總而言之,這不完全是信心因素,本地保險公司正在等待政府推出新的法律法規,期待自由化和開放能夠創造更大的潛在發展空間,允許他們為深合區及其他內地城市的客戶提供與投資相關的服務。”
針對李教授提出的問題,其在工商管理學院的同事任錦娟補充道:“在我看來,橫琴至少需要滿足三個條件才能在這個行業佔據一席之地。1) 外國保險公司在橫琴銷售產品的許可;2)高素質的專業人才,包括保險中介人、保險設計和定價方面的精算師及管理資產組合的基金經理;3)監管資金轉移和反洗錢方面的健全法規。”
這位金融學副教授說她對第一點“特別擔心”。“香港保險之所以具有吸引力,主要是因為其全球資產配置(以及與之相關的更有利資產回報和更實惠的保費)。允許外資保險公司在內地招商引資,在全球範圍內投資,將引發資本管制、額度等問題。我不確定單靠澳門能否推動這一行業向前發展。”
澳門金管局前主席潘志輝同樣對大灣區保險服務中心將採取何種形式,能否成功,表達了諸多質疑。
“在橫琴設立大灣區保險服務中心的夢想將難以實現” – 潘志輝

“以橫琴為總部,設立實體機構,並由澳門授權的保險公司,甚至由澳門保險公會擔任股東,這絕非易事,”他解釋。
“首先,由於有意到橫琴發展的保險公司僅限於人壽保險業務,因為他們在澳門向內地客戶銷售保險產品,他們已經或將在澳門或其他地方設立專門的服務中心。為什麼他們會希望與競爭對手合作,建立一個共同的服務中心呢?”潘志輝提出這一質疑。他與歐安利携手創立FnA Financial and Insurance Consulting Limited。
“另一方面,非人壽保險公司不得為位於内地的資產提供保險,除非他們與一家中國保險公司建立了合作關係,後者作為簽發保單的主要保險公司,再為澳門保險公司提供總風險再保險(’fronting reinsurance’),”潘志輝補充道,“最後,一個正式的結構需要一定規模的資本,由感興趣的公司或澳門保險公會提供資金。”
根據這位金管局前任執行董事兼保險專員的看法,“這種替代方案引申了兩個關鍵問題:由於澳門每家保險公司所占的市場比重極度不均,澳門保險公會亦面對缺乏財務資源的困境。老實說,我不相信這是可行的!如果提案是一個非正式的結構,其運作將涉及非常高的成本,上述問題也將再次出現……除非政府為該項目提供資金支持!”
“因此,在橫琴設立大灣區保險服務中心的夢想將難以實現,”潘志輝向記者總結道。
“金管局將繼續爭取政策支持降低澳門保險機構進入内地申設保險公司的准入條件、探索跨境保險服務便利化政策適用於深合區、以及保險服務中心面向澳門保險業的據點設於深合區的可行性。” 金管局在其最新一份《年報》中承諾。
跨境機動車輛
“為落實《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推動大灣區保險服務融合,金管局持續與廣東銀保監局及澳門保險業界商討溝通,共同研究“澳車北上”粵澳跨境機動車保險“等效先認”的實施方案,務求配合政策實施”,金管局承諾。
針對澳門機動車輛進粵,實行“單方面承認”跨境車險能否成為大灣區的第一步?
“這或許是整合過程中必須解決的問題之一,尤其是在政府取消配額以鼓勵更多澳門車輛進入深合區的情況下,”李振國教授回答。
“預計跨境車險的短期解決方案是讓保險公司,很可能是在內地開展業務的保險公司,為客戶提供一站式服務,推出涵蓋深合區/廣東省及澳門的套餐,”李振國教授補充道。
“在實踐中,這並不難實現,但解決方案可能不是‘相互承認’,而是一個‘二合一’的套餐,由兩個子聯繫人和不同的專業術語組成。法律制度上的差異難以在短期內解決,可行的方案或許是在深合區引入“臨時”或“特殊安排”(例如為在深合區工作的澳門居民提供稅收優惠),以縮小兩地之間的法律差距。
“很複雜”

“由於制度不同,內地要與港澳社會保險制度銜接的話,要經過很複雜的過程。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難度很大,因為它是在一個國家、兩個制度、三種貨幣的範圍內建設的,導致香港、澳門和廣東的各種制度不兼容。”兩位深圳學者坦言。
暨南大學胡冰(Bing Hu)和姚丹(Dan Yao)認為:“深港澳三地社保無法實現跨境互聯互通就是最典型的例子。這就導致了上文提到的待遇歧視、使用限制和過渡限制等問題。”
“從管理上看,深港澳三地社保轉軌處理存在多個具體難點:一是制度差異。三地政治制度不同,社會保險制度不同,管理差異較大,深港澳三地社會保險續保困難重重。二是經濟發展水平參差不齊,需要解決的問題很多。例如如何調整深港澳不同的繳費標準和社保基數?如何解決異地領取社會保險待遇問題?社會統籌賬戶資金和個人賬戶資金能否“便攜”?如何連接?最後,如何實現異地公平是一個值得研究的問題。
(摘自2019年的《Issues and Solutions Concerning Social Insurance in Shenzhen for Hong Kong and Macau Residents—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alent Flow in Guangdong-Hong Kong-Macau Greater Bay Area(深港澳居民社會保險問題及解決辦法——從粵港澳大灣區人才流動出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