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支持港澳醫療機構集聚發展辦法》發布。 圍繞著港澳醫療機構的舉辦、營運、發展,創新提出了11項核心扶持措施。
根據《辦法》,舉辦港澳獨資綜合醫院的,二級醫院、三級醫院可分別申請資助800萬元、2,000萬元。 舉辦港澳合資綜合醫院的,一級醫院、二級醫院、三級醫院可分別申請資助400萬元、640萬元、1600萬元。
此外,舉辦港澳門診部的,可申請資助100萬元。 舉辦港澳診所的,可申請資助50萬元。
舉辦港澳獨資專科醫院的,二級醫院、三級醫院可分別申請資助480萬元、1,200萬元。 舉辦港澳合資專科醫院的,一級醫院、二級醫院、三級醫院可分別申請資助240萬元、380萬元、960萬元。
舉辦港澳門診部的,可申請資助100萬元。 舉辦港澳診所的,可申請資助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