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中國證監會發佈《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證券交易費用管理規定》,自2024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這標誌著公募基金行業費率改革第二階段舉措全部落地,行業綜合費率水準繼續穩步下降。據測算,前兩階段費率改革舉措每年累計可為投資者節約成本約200億元。
落實新“國九條” 穩步降低公募行業綜合費率
國務院近日印發的《關於加強監管防範風險推動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明確,要“穩步降低公募基金行業綜合費率”。證監會此前發佈的《關於加強證券公司和公募基金監管加快推進建設一流投資銀行和投資機構的意見(試行)》指出,要“扎實推進公募基金行業費率改革,穩步降低行業綜合費率水準”。
此次發佈的規定,是證監會貫徹落實“1+N”政策檔部署,穩步推進公募基金行業費率改革的具體舉措。
從內容看,規定堅持投資者利益優先,將公募基金股票交易傭金費率調整至較為合理的水準,同時建立傭金費率動態調整機制,根據全市場費率變化情況,定期調整公募基金股票交易傭金費率;加強傭金分配行為監管,結合行業實際將交易傭金分配比例上限由30%調降至15%,切實防範利益輸送。
此外,規定強化內部制度約束和外部監督制約,明確基金管理人、證券公司在傭金支付方面相關禁止性行為及基金託管人的監督職責。同時,優化完善資訊披露內容和要求,要求基金管理人定期在官網披露整體層面的交易傭金費率水準、年度匯總支出及分配明細等資訊,強化市場監督和約束。
公募基金費率改革“三步走”穩步推進
2023年7月,證監會發佈實施《公募基金行業費率改革工作方案》,正式啟動公募基金行業費率改革工作,按照“管理人—證券公司—銷售機構”路徑,分三個階段穩步降低公募行業綜合費率。
第一階段改革舉措主要圍繞有序降低主動權益類產品的管理費率、託管費率。自2023年7月7日起,新註冊的主動權益類基金統一執行“管理費率不超過1.2%、託管費率不超過0.2%”的上限標準。同時,全行業136家基金管理人陸續發佈公告,將旗下存量主動權益類公募基金產品的管理費率、託管費率統一下調至1.2%、0.2%以下。該階段工作已於2023年10月底前完成,相關改革舉措落地後,預計每年為投資者節約費用支出約140億元。
第二階段改革舉措主要圍繞降低交易傭金費率,加強交易行為監管,強化費率相關資訊披露。在降低費率和加強傭金分配行為監管方面,主要通過本次發佈的規定推動實現,隨著首次股票交易傭金費率調降工作即將於今年7月1日前完成,以2023年靜態數據測算,2024年、2025年將分別為投資者節省32億元、64億元成本。
第三階段改革主要是規範基金銷售環節收費及其他配套改革,相關改革措施正在穩步推進中。證監會表示,下一步將聚焦基金銷售環節,進一步規範認申購費率等銷售環節費用,推動基金後臺運營服務外包試點轉常規,進一步降低中小基金公司運營成本。相關改革措施預計將於2024年底前推出。
費率改革有望促進行業形成良好發展業態
業內人士分析認為,此次發佈的規定降低投資者基金投資成本,維護投資者權益;推動公募行業回歸“受人之托、代人理財”業務本源;同時引導證券公司踐行專業化、特色化發展,助力財富管理轉型。
以靜態數據測算,規定發佈實施後,公募基金年度股票交易傭金總額降幅將達38%;前兩階段費率改革舉措每年累計可為投資者節約成本約200億元。
此次規定還要求基金管理人根據自身情況合理選擇證券交易模式,降低交易成本,要求基金管理人嚴格按照基金法律檔約定的投資範圍、投資策略進行證券交易,並對侵害投資者利益的相關違規行為明確提出禁止性要求。在業內人士看來,這有利於推動公募基金行業更加關注投資者服務和回報,著力提升投資者長期收益,降低投資者交易成本。
此外,規定的發佈實施將推動證券公司切實加強證券交易、研究等服務能力建設,專注提升研究深度和服務品質,助力證券公司財富管理轉型,同時,有利於推動中小證券公司專業化、特色化、差異化發展。
業內人士指出,此次改革針對公募基金傭金支付分配領域存在的問題,突出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的監管導向,有利於引導行業機構端正經營理念,促進形成良好的行業發展生態。(記者劉羽佳、劉慧)